摘要: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些被主人带出门的犬只大多是博美、泰迪、贵宾这样的小型犬,也有拉布拉多、哈士奇、金毛、萨摩耶这样的大中型犬出现在散步遛弯的人群中,有些宠物犬的主人压根不给犬只拴绳,任其在公共场所狂奔。...
读者反映
近一周来,不少市民向乐清日报“长一”工作室反映,近段时间,天气一旦转晴,市区中心公园里踏青、赏花、散步的市民特别多,随之,宠物也频繁出现。市民黄女士来电说,双休日,她总会到公园放松一下,上周六,她散步时被一头半身高的白色大狗吓了一大跳。一位市民通过微信反映,那天她在小区里看到了狗粪,很脏。市民小佩说,有一天,她听到儿子的尖叫声,跑出家门一看,只见一条没有被绳子拴住的大狗正对着她儿子在狂叫,而她的儿子脸色被吓得苍白。小佩说,如果当时她没有及时跑出来,狗可能就会扑过来咬她儿子。小佩提起这事,仍心有余悸。
养狗、养猫的家庭越来越多,随之一些问题也暴露了出来,除了屡屡有烈性犬伤人事件,还有一些犬只被先养后弃,产生大量的流浪狗,导致伤人事件频发,形成很大的公共安全与卫生隐患,有人将此称之为“狗患”。“狗扰民”现象越来越多,关于文明养宠物的问题也成了市民探讨的热点话题。
记者调查
连日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走访了乐清市区多个公园以及柳市镇政府广场和几个农村公园。
3月21日下午,记者在市区中心公园里看到,一条黑色没被拴住的小狗和主人一起走进了公园。此时,正在公园里散步的一家四口有说有笑地出来,当看到这条没被拴住的小狗过来时,大人赶紧抱起小孩,避让这条狗。接着,小狗往里走时,行人们也都纷纷往外退开。家长忍不住抱怨:天气变好,狗猫就出来和人抢地盘了。记者粗略数了一下,当天公园里宠物猫狗有30多只。
3月23日15时许,记者在柳市镇广场逛了一圈,只见镇广场上人来人往,有父母带孩子放风筝的,有爷爷奶奶带孙子来散步的,也有年轻人结伴在广场上谈天说地的。突然从一条小道上冲出来一只小狗,旁边的一名小孩被突然窜出来的小狗吓得赶紧逃跑,小狗见小女孩惊慌逃开,“开心”地追了过去,并不停地叫着。此时,小女孩的妈妈从旁边看到,冲过去抱起女孩也急着闪退。
当天,市区中心公园里,阳光明媚,市民陈女士陪同女儿和外孙女同逛“彩虹桥”,正当一家三代人开心拍照时,突然从后面冲过来一只狗,并朝着陈女士三周岁的外孙女大叫,小女孩被吓得脸色都变了,并哭叫起来。最后陈女士一家三代赶紧撤离。陈女士说,这条狗看起来不大,但样子很凶,所以就不敢惹它。更可气的小狗的主人是一位20来岁的姑娘,她看到小孩被小狗吓哭了,还没事似的对他们说,不会咬你的呢,不要怕啊。
采访中,48岁的张女士反映,她爱好广场舞,不管春夏秋冬,只要天晴,就雷打不动地到村里的公园锻炼身体。张女士说,郁闷的是有一天,她锻炼回家竟然踩到了狗屎上,那个晚上原本心情好好地,可因为踩到了狗屎,一下子没了好心情。张女士说,遛狗者喜欢养狗,为什么不好好地管好狗呢,狗如果“方便”习惯了,就会影响他人的出行了,这个可不是小问题。
记者调查中发现,这些被主人带出门的犬只大多是博美、泰迪、贵宾这样的小型犬,也有拉布拉多、哈士奇、金毛、萨摩耶这样的大中型犬出现在散步遛弯的人群中,有些宠物犬的主人压根不给犬只拴绳,任其在公共场所狂奔。
案例分析
3月24日,市人民医院急诊科里,一位才五六岁的女孩被母亲抱着快步进来,女孩母亲神色紧张地问医生,伤口处理后,没有大问题吧?接下来什么时候来打针?同日,黄先生在户外运动时被突然冲过来的流浪狗咬了一口。在市人民医院里,医生看到黄先生的腿上已咬出了血,当即进行处理起来。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3月24日一天中,该科室共受理6例前来就诊的患者,有成人,也有小孩。有的是被自家的狗咬伤,也有在外面公共场所被狗咬伤。当天值班的倪向全医师介绍,其实,每天都有人被狗、猫咬伤或抓伤的,通过系列流程处理后,最后都注射了狂犬疫苗,其中部分患者使用了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倪医生说,他接诊最多的一天达8例。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吴鑫虎介绍,来市人民医院就诊的一般都是乐成片区的,其实在各镇街,每天也都有人被狗或猫咬伤。
几天前,柳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到投诉,一位村民的狗因为不拴养,咬死了邻居家的小鸡,因为言语不和,此事反映到柳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该中队工作人员通过批评教育和协调,最后狗的主人把狗拴了起来。
近段时间,市区某小区的“书房”会所,一个增设的猫咖让业主们犯了难。刚设立时,相关管理跟不上,并且通风条件差,猫散发的味道从地下室一直飘到大厅中,引得许多业主不满。业主与书房负责人交涉之后的第二天,本报记者也来到了猫咖实地察看。书房负责人说,由于设置了一些遮挡措施,增加了通风度,味道已经散掉一些。同时他表示,还将进一步完善设施,希望能给小区业主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一个有趣的娱乐休闲空间。
虽然味道散掉一些,但猫咖的进入还是让许多业主不安,他们担心猫如果没有规范化的养育方法,遇到感染性疾病以及寄生虫等问题,那后果不堪设想。记者离开时,书房负责人与小区业主委员会表示,将好好沟通,进一步解决该问题。
部门建议
针对乐清市民反映的实际情况,记者又走访了多个部门。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全市各医院的汇总数据统计,2019年我市被动物咬伤到医院就诊的患者1-2月份统计1225例,其中按暴露动物统计,前三位的为犬、猫、鼠类,分别占暴露总数的65.39%、21.96%、9.63%;按预防接种的处置情况统计,暴露后的狂犬疫苗免疫率为100%。
2018年我市被动物咬伤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共有9686例,其中按暴露动物统计,前三位的为犬、猫、鼠类,分别占暴露总数的66.58%、18.03%、12.83%;按预防接种的处置情况统计,暴露后的狂犬疫苗免疫率为100%。
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在公园、广场日常管理工作中,每年都有接到好多这方面的投诉,如狗叫扰民、遛狗惊吓游客等,一次接到投诉,称中心公园南区有一批很凶的斗犬,附近游客个个吓得不轻,公园管理人员得到消息,最后报了警。后来通过调解,这批斗犬被遣送出了公园。有关人员说,各部门根据温州或其他大城市的法律条文都在执行着各自的职能工作,对于公共场所,如公园都设立有提示牌。建议市民,如果一定要带宠物逛公园等公共场所,一定要给宠物犬佩戴嘴套,这样既保证了公共场所游人特别儿童的安全性,又对宠物本身也有较大的好处。特别是很多家里饲养的宠物狗都是大型犬种,如阿拉斯加雪橇犬、德国牧羊犬等,这些宠物形体较大,并有一定的攻击性。在公共场所戴上嘴套,可以避免宠物攻击他人造成的一系列危险事件;给宠物带上嘴套还可以防止“狭路相逢”的两只宠物打架。它们为了领地争夺有可能相互打架,而给宠物带上嘴套,可以更好的防止这种情况。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介绍,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市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向相关部门反映养狗、遛狗的事件也相对增多。其实早在2007年,温州市就出台了温政令第96号,《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杭州等一些大城市也出台了相关“养犬管理规定”,这些“规定”十分详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给区域划分,如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一般管理区。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范围,可根据城市化进程,适时予以调整。同时“规定”限养区内个人养犬等相关条件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还对流动无照售犬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照《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动物防疫、兽药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今年1月1日,《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实施,该“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就是,禁止下列影响公共秩序的不文明行为:(一)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携带犬只出户未采取束牵引带等安全措施、未清理犬只粪便;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烈性犬、大型犬的标准和种类,由市公安机关确定并公布。
记者在走访多个部门时,有关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城市环境管理需要有关执法部门、社区和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同心协力,市民群众则要遵纪守法,文明出行。
「律师说法」
浙江名隽律师事务所叶乐一律师就宠物现象认为:立法上对于饲养人无证饲养、宠物犬扰民、宠物犬伤害他人等情形均作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既规范了饲养人的养犬行为,同时也保障了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宠物犬免疫、登记的法律规定。饲养人应当向主管部门申领《犬只饲养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免疫接种。《动物免疫法》第14条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改造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饲养人,依据《动物防疫法》第73条的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无证养犬的行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监督、反映。
二.关于宠物犬扰民处罚的法律规定。宠物犬应当在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内饲养,不得随意携带出入公共场所扰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关于宠物犬损害他人身体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人对宠物犬应当尽到完全的安全防范措施,烈性犬、大型犬必须栓养或者圈养;其他宠物犬出户时必须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乘坐电梯或出租车必须戴嘴套、笼装、袋装或怀抱,避免宠物犬恐吓、伤害他人。
除以上法律规定外,温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就养犬强制免疫、养犬区域划分、养犬行为规范、违规重罚等方面作出了完整详尽的规定,《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等,对规范饲养人养犬行为、保障其他公民权益起到积极作用。
养宠物须符合社会规范
李大妈:我们的城市是由一个个小区、村庄组成的,每个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也应该承担起治理城市的任务,由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推选的楼长负责小区内宠物狗的登记、排查、监督等日常管理。这样既可以及时处理投诉或纠纷,也可以有效预防出现无主狗、流浪狗伤人扰民等现象,李大妈建议,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养宠物须符合社会规范。
小荆:人与宠物的关系应该体现为一种和谐关系,任何人都有养狗的权利,主人给狗吃好的、穿花衣服等等都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养狗不能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不能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更要文明养宠物,养“宠”人士更要有公德意识。
陈先生:衡量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可以有很多标准,但是一些小的细节往往影响着人们对一个城市的印象。如果在一个城市的小区里、公园里、草坪里时不时见到狗屎,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能遇到流浪狗乱窜,在深夜里能听到野狗的疯狂叫声,人们能给这个城市好评吗?
黄女士: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城市等创建中,治理城市“狗患”也应该被列入重要的验收标准,让市民们充分享受到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成果。
看来,宠物在城市的生存之道以及公共场所的宠物文明还真不是小事,而是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更关乎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对外形象。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关注乐清日报“长一”工作室微信公众号,并留言。